压力容器设计注意事项
法兰与介质特性的关系选择压力容器接管法兰的压力等级或密封面形式时,没有考虑介质毒性或易燃易爆性。对工作(设计)压力较低的设备,化工设计,一些设计只按设计压力、设计温度、选择接管法兰的压力等级和密封面形式,而未考虑介质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这是不对的。按HG20583-1998之5.2.3条规定,英科设计院,对易爆或毒性为中度危害的介质,化工设计服务,管法兰的公称压力应不低于1MPa;对毒性为高度和较度危害或强渗透性介质,连接法兰的公称压力应不低于1.6MPa。对毒性为高度、较度危害的介质和三类压力容器应尽量采用带颈对焊管法兰。
压力管道设计设备*流程
(一)申请压力管道设计设备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文件鉴定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并携带以下设计文件,向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提出设计文件鉴定申请:
1.设计图纸;2.设计说明书;3.设计计算书;4.产品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5.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资料。需要送交的设计文件详见相应的设计文件鉴定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设计资料不便于寄送的,设计单位可以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到生产场所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管道尺寸确定
1. 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擦和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0的情况。当机器的醉大能力**过工艺要求的醉大能力时管道的设置不能按机器醉大能力计算。
2 循环燃油系统应按设备设计要求的125%流量考虑以使其有25%的循环量。
3 间断操作的管道如开车和旁路管道的尺寸应按可利用的压力降来设计。